微信关注,获取更多

司法考试考哪些法,司法考试科目及书籍




很多朋友对于司法考试考哪些法和司法考试科目及书籍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国家司法考试考哪些科目
  2. 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
  3. 司法考试科目考哪些
  4. 司法考试一年考几次,考哪些科目
  5. 司法考试需要考哪些科目

一、国家司法考试考哪些科目

1、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科目为:

2、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3、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5、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二、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

1、司法考试已正式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2、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考察的科目具体如下:

3、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5、主观题考试为一卷,考察的科目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三、司法考试科目考哪些

1、司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民商事法律制度以及实例分析。司法考试科目是中国最难通过的考试之一,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

3、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考试内容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

4、民商事法律制度考试内容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

5、实例分析考试题型为单选题50道,每题1分,多选题40道,每题2分,不定项选择题10道,每题2分,一道简答题,5至6道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考试时间为三个半小时。

6、最后总结,通过以上关于司法考试科目考哪些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司法考试科目考哪些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四、司法考试一年考几次,考哪些科目

1、司法考试每年考一次。考试科目总共有四门:综合知识、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民商事法律制度、实例(案例)分析。

2、一年一次,一般是9月的某个周末。考4科。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五、司法考试需要考哪些科目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录用的司法警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录用司法警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二条调任、转任到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职务的,应当符合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经过司法警察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或者晋升职务、授予或者晋升警衔。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警察职务序列,分为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警用标志,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携带人民警察证。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是“司法局警法类考试考什么”的全部解答。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考研资讯网 » 司法考试考哪些法,司法考试科目及书籍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